Page 28 - 2025政策汇编6月修正版 6.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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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惠企政策汇编
序号 部门 级别 项目名称 项目认定主要条件 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
关于印发《关于加快推
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
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
若干意见》的通知
品字标证 制造业企业奖励不高于 20万元;
114 市监 县级 首次获得“品字标”证书 宁产业办[2024]1号
书补助 非制造业企业奖励不高于 10万元
关于印发《宁海县质量
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
办法》的通知
宁市监质〔2024〕1号
关于印发《关于加快推
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
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
从第二个产品证书开始 ,每新增
“浙江制 1个产品证书奖励10万元,同一 若干意见》的通知
115 市监 县级 主持制定“浙江制造”标准的企业,获得本标准产品证书 宁产业办[2024]1号
造” 标准只奖一次;非“浙江制造” 关于印发《宁海县质量
标准主持制定企业不予奖励 。
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
办法》的通知
宁市监质〔2024〕1号
关于印发《关于加快推
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
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
CNAS认 若干意见》的通知
116 市监 县级 可企业实 首次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认可的企业实验室 奖励10万元 宁产业办[2024]1号
验室补助 关于印发《宁海县质量
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
办法》的通知
宁市监质〔2024〕1号
关于印发《关于加快推
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
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
小微企业 若干意见》的通知
获质量管 企业列入在区域块状产业质量提升 (包括省级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等 )行动并成为培育对
117 市监 县级 宁产业办[2024]1号
理体系认 象,并首次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奖励不高于 2万元 关于印发《宁海县质量
证
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
办法》的通知
宁市监质〔2024〕1号
关于印发《关于加快推
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
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
若干意见》的通知
绿色产品
118 市监 县级 企业首次取得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的奖励不高于 5万元 宁产业办[2024]1号
认证
关于印发《宁海县质量
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
办法》的通知
宁市监质〔2024〕1号
1、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 3年以上。
2、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、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。
3.、实施卓越绩效模式不少于两个年度 (对农业、数字经济、生命健
康组织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年限不作要求 )。运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 关于印发《关于加快推
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
方法,并在实践中取得显著绩效 ,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。
4、积极开展质量创新、标准创新、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创造 ,特别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
若干意见》的通知
在技术创新、管理创新、制造方式创新、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明 大力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,对列入 宁产业办[2024]1号
显成效,创新成果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 。 市级质量提升项目的,一次性奖 关于印发《宁海县质量
市人民政 5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,依法诚信经营,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 励10万元。对获得市级以上政府
119 市监 县级 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
府质量奖 信誉。 质量奖(含市级)的,按获奖金
办法》的通知
6、工业企业“亩均效益”综合评价结果上年度达到 A档(对规模以下 额的40%给予奖励,单家企业最 宁市监质〔2024〕1号
企业不作要求),其他组织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度居市内同行业 高奖励60万元 关于申报2024年宁波市
或同类型组织前列;技术、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市内同行业或同类型 人民政府质量奖的通知
组织先进水平。
7、获得区(县、市)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优先推荐参评市政府质量奖 甬质强办发﹝2024﹞3
号
。
以集团名义申报的,除总部必须具备以上条件外 ,其所有控股组织均
要符合(五)、(七)项基本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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