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9 - 2025政策汇编6月修正版 6.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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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惠企政策汇编
序号 部门 级别 项目名称 项目认定主要条件 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
1、在宁海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 3年以上。
2、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、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。 关于印发《关于加快推
3、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 ,运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 , 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
并在实践中取得显著绩效 ,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。 引导和鼓励企业(组织)实施卓
4、工业企业“亩均效益”综合评价结果上年度达到 A、B档(对规模 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,导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
若干意见》的通知
以下企业不作要求),其他组织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度居县内同 入卓越绩效模式且实施专项改进 宁产业办[2024]1号
行业或同类型组织前列 ;技术、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县内同行业或同 的,给予每家5万元的补助,专
县政府质 关于印发《宁海县质量
120 市监 县级 类型组织先进水平。 项改进企业(组织)需已获得县
量奖 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
5、积极开展质量创新、标准创新、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创造 ,特别 级及以上政府质量奖荣誉 ;开展
在技术创新、管理创新、制造方式创新、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明 卓越绩效评价活动,对成效显著 办法》的通知
显成效,创新成果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。 的前4名,给予每家30万元的奖 宁市监质〔2024〕1号
6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,依法诚信经营,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 励 关于申报2024年宁海县
信誉。 人民政府质量奖的通知
7、已获宁海县政府质量(包括县长质量奖)及以上政府质量奖的组 宁质强办〔2024〕2号
织不再申报县政府质量奖 。
关于印发《宁海县节能
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的
宁海县节 符合条件的项目按年节能量给予 通知
能专项项 1.项目投资额应在30万元以上,预计节能量应在50吨标煤以上 不超过 300元/吨标准煤的补 宁发改能源〔2024〕1
121 发改 县级 目 2.项目已建成投运并产生实际节能效果 ,项目改造前能耗相关监测计 助,且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 号
——节能 量数据保存完整,节能量可计量、可测算、可核查 50%,单家企业年度补助总额不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
改造项目 超过40万元。 宁海县节能项目补助资
金的通知
宁节能办〔2024〕3号
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,未形成无
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 ,在按规
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自2023年 《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
会计核算健全、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; 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
国家 研发费用 1月1日起,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
122 税务 除烟草制造业、住宿和餐饮业、批发和零售业、房地产业、租赁和商 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
级 加计扣除 100%在税前加计扣除;
务服务业、娱乐业等 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
形成无形资产的,自2023年1月1 号)
日起,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%
在税前摊销
《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
小规模纳 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
国家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 ,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 10万元
123 税务 税人免征 免征增值税 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》
级 (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,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)
增值税 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
2023年第1号)
设备、器 《关于设备、器具扣除
国家 具扣除有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 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、器具, 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 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
124 税务 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,不再分年
级 关企业所 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 公告》(税务总局公告
得税 度计算折旧 2023年第37号)
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、《
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
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
设备、器 《关于设备、器具扣除
国家 具扣除有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 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、器具, 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4〕 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
125 税务 75号)、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
级 关企业所 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 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 公告》(税务总局公告
得税 2023年第37号)
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》
(财税〔2015〕106号)等相关
规定执行。
先进制造 《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
国家 业企业增 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%抵减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
126 税务 已评上高新技术企业
级 值税加计 应纳增值税税额 公告》(税务总局公告
抵减 2023年第43号)
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
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,实施“战略协同创新”“关键技术突破”“科创生态育成 按相关规定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分类
130 市级 ”“重大应用示范四大支持计划 ,对通过揭榜挂帅、以赛代评、主动布局、定向 补助
委托等方式遴选的各类研发项目
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和科技创新 2030重大项目,根据相关规定对项目牵头单位和课题承担单
市科技 支持科创策
131 市级 位分别按照国家支持经费 (不包括外拨市外合作单位 )1:1和1:0.5予以配套支持:对牵头省“尖兵”研发计划项目和“领雁
局 源能力提升
”研发计划项目,参照省定标准予以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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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
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
见实施细则》甬经信综〔2024
〕108号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