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4 - 2025政策汇编6月修正版 6.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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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惠企政策汇编
序号 部门 级别 项目名称 项目认定主要条件 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
(一)申请认定时在我市行政区域注册成立一年 (指满365日历天 1.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,企业所得税率从25%
降低为15%缴纳(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
数)以上的居民企业; 法》)。
(二)企业通过自主研发、受让、受赠、并购等方式,获得对其主要 2.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按照当
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%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
产品(服务)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。
(三)对企业主要产品(服务)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 《国家 3.规模2亿元以下企业新认定奖励 20万元,重新
认定奖励10万元。
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》规定的范围; 1.税收优惠。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 ,按15%
(四)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。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 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
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%; 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 ,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 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〔
(五)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 期损益的,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 ,再按 2016〕32号)
照实际发生额的100%在税前加计扣除。形成无
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: 形资产的,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%在税前摊 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
国家高新 1.2023年度销售收入小于5,000万元(含)的企业,比例不低于5%; 销。先进制造业企业(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 )可 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
41 科技 市级 享受增值税5%加计抵减政策。
技术企业 2.2023年度销售收入在5,000万元至2亿元(含)的企业,比例不低于 2.奖励补助。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申报高新技 火〔2016〕195号)
4%; 术企业,给予5万元成本补助。符合条件企业首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
3.2023年度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,比例不低于3%。 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 ,给予最高20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
奖补,符合条件企业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
其中,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 的,给予最高10万元奖补。对规模以上企业, 的通知
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%; 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 ,额外一次性奖
励10万元。高新技术企业首次上规模的 ,额外
(六)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一次性奖励10万元。
60%;主要产品(服务)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 (服务) 3.亏损结转弥补年限。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
收入中超过50%; 的企业,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 5个年度发生的尚
未弥补完的亏损,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 ,最
(七)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 、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 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。
环境违法行为。 4.免征增值税。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、技术开
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 、技术服务免征增值
(八)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;(评分需超过70分) 税。一个纳税年度内,居民企业符合条件的技
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,免征企业所
(一)孵化器运营单位应是在市内依法登记注册 、具有法人资格的企
事业单位;运营单位实际注册时间满 2年(自申报年度开始计算)且
孵化器实际运营时间满 2年(以首个团队或项目入驻时间计算 )
(二)孵化器具备明确服务发展方向 、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 ,包括在 《宁波市科技企业孵化
孵企业的入驻评估,毕业企业的退出机制等 ,与服务主体之间具有良 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
性互动机制。 》(甬科高
(三)能够为在孵企业提供以下一项或多项专业服务 :1.专业平台服 [2021]76号)
务。2.供应链服务。3.资源对接服务。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
(四)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 6000平方米,其中用于在孵企业使用面积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 宁波市科技企业孵化器
市科技企 、县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
42 科技 市级 占75%以上,如孵化场地为租赁使 用,则须满足至少3年有效租期 认定、众创空间备案工
业孵化器 100万元、50万元、30万元、15
(自申报年度开始计算 ); 万元的差额奖励 作的通知
(五)运营单位应为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 关于印发《关于加快推
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,获得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 10%,并有不 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
少于2个的投资案例;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
(六)运营单位应为孵化器配备职业化的服务团队 ,专业服务人员占 若干意见》的通知
团队总人数80%以上,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服务人员和1 宁产业办[2024]1号
名创业导师;
(七)在孵企业中已申请知识产权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
30%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比不低于 20%;
(一)众创空间运营单位应是在宁波市内依法注册 、具有法人资格,且以服务科
技型创新创业为宗旨的企事业单位 ,运营单位实际注册时间满 1年且众创空间实际
运营时间满1年(以首个团队或项目入驻时间计算 )。
(二)众创空间具备明确服务发展方向 、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,包括创业团队和 《宁波市科技企业孵化
企业的入驻评估,毕业与退出机制等 ,与服务主体之间具有良性互动机制 。 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
(三)拥有不低于300平方米的服务场地或提供不少于 20个创业工位。属租赁场地 》(甬科高
的,租期应在3年以上(自申报年度开始计算 )。具备会议洽谈、项目展示等公共
服务场地和设施,提供的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 75%。 [2021]76号)
公共服务场地是指众创空间提供给创业者共享的活动场所 ,包括公共接待区、项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
市级众创 目展示区、会议室、休闲活动区、专业设备区等配套服务场地 。公共服务设施包 、县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 50万元 宁波市科技企业孵化器
43 科技 市级 括免费或低成本的互联网接入 、公共软件、共享办公设施等基础办公条件 。 认定、众创空间备案工
空间 (四)拥有提供创新创业服务的专业团队 ,其中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,聘请创业导 、20万元、15万元、10万元的差 作的通知
师3名以上,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 额奖励 关于印发《关于加快推
(五)能够向服务主体提供信息咨询 、技术创新、金融对接、成果转化等创业服
务,签约科技服务机构6家以上;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 、路演、创业大赛、创业教 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
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10场次。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
(六)运营单位面向创业企业 (团队)设立创投基(资)金或签约长期合作的基 若干意见》的通知
金,额度不低于200万元,实际投资入驻创业项目 1个以上。 宁产业办[2024]1号
(七)具有开放式的互联网线上平台 ,集成或整合企业、科研、高校等的创新资
源、产业资源以及外部的创新创业等线下资源 ,实现共享和有效利用。
(八)创业团队、创业企业在众创空间内培育时限一般不超过 24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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