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6 - 2025政策汇编6月修正版 6.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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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惠企政策汇编
序号 部门 级别 项目名称 项目认定主要条件 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
1、已建有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的高新技术企业 。
2、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达到 1 亿元以上;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 关于印发《浙江省企业
入的比例不低于 4%,或研究开发费用达到 1200 万元以上。 研究院建设与管理办法
3、专职研究开发人员 50 人以上(软件类企业 100 人以上)且占企 》《浙江省高新技术企
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%;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 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与
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研发机构职工总数的 60%4、研发场地 1000 评为省重点企业研究院 、省企业 浙科发高〔2021〕43
平方米以上;科研设备原值总额 1000万元以上。 研究院、市级重点企业研究院
省级企业 号
48 科技 省级 5、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 (不包括受让、受赠、并购或独占许可方 的,按照企业研发费用投入的
研究院 关于组织申报 2023 年
式),在其申报领域拥有 2 件以上发明专利(含国防专利)、植物 20%,分别给予累计不超过40万
省企业研究院的通知
新品种、国家级农作物品种、国家新药、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 、集 元、30万元、20万元差额奖励。 关于印发《关于加快推
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。
6、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度至申请之日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 、质量事 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
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
故,严重环境违法、知识产权违法、税务违法、科研失信等行为。集 若干意见》的通知
成电路、人工智能、生物医药、新材料、软件类等知识密集型企业 , 宁产业办[2024]1号
企业销售收入、研发场地面积及科研设备原值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。
1、属于“互联网+”、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 、十大标志性
产业链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领域 ,或当地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 、
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 ;
2、已建有省级企业研究院 ,有相应的组织架构、资金投入、制度建
设和运行机制; 《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
3、上一年度企业销售收入达到 2亿元以上; 院建设与管理办法》
4、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4%,或研究开发费用达到 浙科发高〔2021〕64号
5000万元以上; 评为省重点企业研究院 、省企业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浙
浙江省重 5、专职研发人员100人以上,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研究院、市级重点企业研究院 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的
49 科技 省级 点企业研 10%;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研发人员不低于研发机构 的,按照企业研发费用投入的 通知
究院 职工总数的60%; 20%,分别给予累计不超过40万 关于印发《关于加快推
6、相对集中科研用房2000平方米以上; 元、30万元、20万元差额奖励。 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
7、科研设备原值总额2000万元以上;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
8、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 (不包括受让、受赠、并购或独占许可方 若干意见》的通知
式),在其申报领域拥有5项以上发明专利(含国防专利)、植物新 宁产业办[2024]1号
品种、国家级农作物品种、国家新药、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 、集成
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;
9、企业申请认定前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、重大质量事故、严重环境
违法行为或严重科研失信行为
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
定管理办法》(2016年
第34号令)
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
定评价工作指南(试
1.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,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 行)》(发改办高技〔
新能力和水平。 2016〕937号)
2.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 ,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 ,创新效率和 对评为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、县 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
效益显著。 级企业研发中心的,按照企业研 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
国家 国家企业
50 科技 3.年度研发费用不低于1500万元。 发费用投入的20%,分别给予累 (第30批)国家企业技
级 技术中心
4.研发人员数不少于 150 人。 计不超过100万、20万、10万、2 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
5.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 2000 万元。 万元差额奖励 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
6.具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两年以上 。 知》(发改办高技〔
7.主营业务应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范围 。 2023〕207号)
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
(第30批)国家企业技
术中心申报推荐及国家
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
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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