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 - 2025政策汇编6月修正版 6.17
P. 19

2025年惠企政策汇编

       序号  部门   级别   项目名称  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认定主要条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优惠政策                政策依据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参保职工取得初级(五级)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 1000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《关于贯彻落实稳就业
                    技能提升                 取得中级(四级)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 1500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
       64  人社 市级
                      补贴                 取得高级(三级)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 2000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通知》甬政办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每人每年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次数不超过 3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2023]61号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9年7月1日前获批设站标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为:省级一次性20万元/家。  《宁波市博士后工作管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9年7月1日及以后获批设站单 理办法》(甬人社发〔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位,标准为: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           2014〕153号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、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100 《关于调整部分宁波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有博士后科研人员进站开展项目研究 ;
                    博士后工 2.2021年7月1日前获批设站未申报过本项目资助经费的 ; 2021年7月             万元/ 家;浙江省企业博士后工 博士后工作资助政策的
       65  人社 市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作站50万元/家。其中,国家级         通知》(甬人社发〔
                     作建站            1日后获批设站且进站博士后科研人员未满 5人                  博士后工作站、流动站建站资助            2019〕45号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;新获批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单位 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次性拨付(已享受过省级建站 《深入推进青年友好城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补贴的按补差享受);省级博士 建设的若干举措》(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后工作站建站资助分次核拨 ,每           人社发〔2021〕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招收1名博士后人员给予10万              10号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元,直至50万元核拨到位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《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等6部门<关于印发进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步加强博士后工作培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意见>的通知》(浙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社发〔2018〕120号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省属设站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厅关于调整博士后研究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常经费资助标准为每人 30万       人员日常经费等资助标
                    博士后研
       66  人社 省级 究人员日       申报通知规时间招收非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 ,且未申请过日常经费的                    元,由省级财政承担。          准及范围的通知》(浙
                     常经费             省属设站单位和中央部属在浙设站单位 。                    中央部属在浙设站单位的博士后          人社发〔2021〕1号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研究人员日常经费,省级财政按 《浙江省博士后工作专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照一定比例资助。          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浙财社〔2012〕115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号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关于做好2024年浙江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费和引才补贴申请工作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通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浙人社办函〔2024〕22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号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《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等6部门<关于印发进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步加强博士后工作培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意见>的通知》(浙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社发〔2018〕120号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、申报通知规时间在国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、工作站期满出站,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厅关于调整博士后研究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或在国(境)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 23个月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人员日常经费等资助标
                    博士后研
       67  人社 省级 究人员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次性20万元         准及范围的通知》(浙
                     才补贴    2、出站首次工作在衢州市 、舟山市或丽水市,与地方企业签订3年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人社发〔2021〕1号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上劳动合同,全职在岗工作且申请时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《浙江省博士后工作专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 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浙财社〔2012〕115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号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关于做好2024年浙江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费和引才补贴申请工作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通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浙人社办函〔2024〕22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号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16 页,共 33 页
   14   15   16   17   18   19   20   21   22   23   24